医院取消编制后合同工怎么办?(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

医院取消编制后合同工怎么办?(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公立医院改革人员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医院根据需要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自主招聘人员,医院的有自主性招聘紧缺人员,解决人才短板。

备案制管理的人员招聘后,需要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五险一金等手续。其工资待遇福利等与有编制人员没有区别。其区别在于一个在体制内,一个不在体制内。

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控制总量数,属于与医院签订劳动用工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这种用工更加灵活,医院随时可以招聘,实习期满,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签订。工资待遇低,保险金缴纳后,到手的工资更少。

合同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考试过渡同工同酬。也可以应聘备案制管理人员。还有高层次技术人员作为紧缺人员,有特殊岗位津贴,待遇也是不错的。

公立医院改革实行绩效工资,把事业单位知识、技术参与工资分配,建立“限高、稳中、托低”,防止事业单位收入差距加大。事业单位自主搞活内部分配,绩效越多,工资收入也越多。

总之,合同制人员要通过考试或招聘进入备案制人员队伍,实行同工同酬,增加绩效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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