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不合身迎亲遭拒双方接受调解(法院调解一般会说什么)

  “给新娘的内衣不合身迎亲遭拒”续:双方明天将接受调解

  给新娘购置的内衣尺寸不合身,迎亲遭拒,新郎阳先生的一场婚礼引众人围观。

  1月5日,从当事人双方获悉,6日,男女双方两家人将就此事接受调解。“明天我们去协调,社区街道居委会也在。”新郎阳先生说。

  对于新娘表示要离婚的决定,阳先生称,他个人的意愿是以和为贵,“感情还在,但具体是否要继续生活下去,还得看女方的意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月2日贵州遵义一场婚礼上,因新郎“从头礼”买的内衣不合尺寸,迎亲时新娘一方拒绝发亲,婚礼成了“联欢会”。婚礼现场视频片段在网上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

  4日,新娘父母在抖音账号@陶林哥回应称,嫁女儿不是为了钱,自己为女儿准备了丰厚的嫁妆,男方买小号内衣说明心意不诚。

  同日,新郎阳先生回应,他和新娘两人相识已有三四年时间,两人已领结婚证。自己和父母事先问过新娘的尺寸,但凌晨才收到回复说“小了”,来不及重新置办,他也和女方家属协商,但不欢而散,之后可能走司法程序起诉女方。对此,新娘表哥陈先生称,事态发展至今不完全是女方造成,是男方态度一直强硬,女方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4日晚,新娘曾在抖音上述账号发长文回应,称自己已决定离婚。文中称,内衣只是导火索,背后是“夫妻间彼此尊重的问题”。文中还提到,内衣“是男方要求买的”,在谈婚论嫁中,男方一家“态度强势”且“缺少必要的尊重和沟通”,婚礼前已和男方有不愉快,自己嫁妆和彩礼价值相当,不存在为了钱而结婚,离婚后彩礼会根据法院判决退还。

  法院调解一般会说什么

  一、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bai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二、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三、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当事人是否自愿参加法院庭前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

  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在程序上要遵循法律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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