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一到十级伤残是怎样划分的?)

  伤残鉴定标准(一到十级伤残是怎样划分的?)一到十级伤残是怎样划分的?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3、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的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远距离流动受限;3、断续工作;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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