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皮条是什么意思(拉皮条也是犯罪吗)

摘要

第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拘留和罚款。”第二,“拉皮条”也可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

第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拘留和罚款。”

第二,“拉皮条”也可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拉皮条”行为轻则会受到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保释在中国被称为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拉皮条”指的就是在卖淫嫖娼活动中起中介作用的一种行为,故符合刑法中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规定,而且“拉皮条”有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因此只要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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